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陈溯)中国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12日在北京表示,2021年中国水土流失面积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
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综合性指标。当天,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水土保持有关情况。
朱程清表示,近年来,中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据水利部最新监测,2021年全国水土流失面积267.42万平方公里,较十年前减少27.49万平方公里,强烈及以上等级面积占比由33.8%下降至18.93%。水土流失治理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近日,中国官方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指引。《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国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中国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表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水土保持率为72%。在现有267.42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中,有122.9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沙漠、戈壁腹地和高寒高海拔地区,这些是不宜治理或不需要治理的,在需要治理的面积中,综合考虑水土流失规律、自然地理条件及技术经济等因素,最终只有52万多平方公里有望彻底“销号”,其余的只能实现强度降级。“剩余的水土流失面积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提升水土保持率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实现《意见》目标,吴文庆表示,下一步将把林草地水土流失作为“减量”的重点,提高林草地植被覆盖度,提升林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把坡耕地和侵蚀沟作为“降级”的重点,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东北黑土地侵蚀沟治理。同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严控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加大对在建项目集中扰动期的水土流失防治力度,推动全社会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