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2022年前11月中国汽车进口金额前十国累计金额720.1亿美元******
中新网1月11日电 题:2022年前11月中国汽车进口金额前十国累计金额720.1亿美元
中新财经记者 闫晓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1日介绍2022年1-11月中国汽车商品进口金额前十国情况:1-11月,前十国汽车商品累计进口金额约占全部汽车商品进口总额的八成八。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整理的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2年1-11月,中国汽车商品进口金额排名前十位国家依次是德国、日本、美国、斯洛伐克、英国、奥地利、墨西哥、泰国、匈牙利和韩国。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称,与上年同期相比,奥地利和斯洛伐克进口金额保持较快增长,其他国家均呈下降。
2022年1-11月,上述十国汽车商品累计进口金额720.1亿美元,占全部汽车商品进口总额的87.7%。(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