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海南海口优化环境增活力******
发展围绕企业转 工作围绕项目转
海南海口优化环境增活力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记者王伟、潘世鹏)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紧抓项目建设,紧盯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添发展活力,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建设。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的中海油南海油气开发总指挥部基地,看到的是机器轰鸣、车辆奔忙的建设场景。中建二局项目负责人梅东涛说,项目建设总规模约25.2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45亿元。
今年以来,海口市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为重点项目配备政府服务专员,服务115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同时,海口市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抓手,逐步构建“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模式,积极为企业落地提供服务。“我们安排招商服务专员在会场驻点办公,联合海南省经发局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向知名品牌、龙头企业推介自贸港政策和海口发展优势。”海口市国际投资促进局局长陈量子告诉记者。
为服务好涉外产业主体,助推现代服务、高新技术、教育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口市外事办日前推出了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等措施。海口市外事办相关负责人说,得益于持续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到海口投资兴业。
海口市江东新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项目攻坚。“项目专员多次主动对接,为我们打开施工面提供了便利。”海口市临空经济区涉铁配套路网项目经理芮世财表示,海口江东新区项目专员组建24小时工作群,主动对接征拆协调指挥部,解决项目诉求。
落户企业增长快,成为海口市经济发展一大亮点。今年前10个月,海口市新增市场主体573179户,同比增长217.16%。上半年,在海口市招商项目投资主体中,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合计占比达37.78%,成为投资主力。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表示,海口将按照“发展围绕企业转、工作围绕项目转”的思路,主动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作出更大贡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